近期,“红外激光窃听防护膜”产品相关国家保密标准已制定印发,定于2027年3月1日起开展该类产品受理检测工作。
即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暂停原“激光窃听防护膜”产品受理检测,期间产品合格证书到期的,有效期延至2027年2月28日。
具体事宜可咨询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受理室,联系方式:(010)55622680/55622681/55623700。
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