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现公布国家保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保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及时开展信息采编更新。充分发挥互联网门户网站窗口作用,及时公开政策法规文件、通知公告、会议活动等,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制作上线“光辉历程 保密有我——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教育活动”、“2021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党旗飘扬,保密护航——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保密宣传教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获奖作品展示”等3个专题,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全年共发布稿件1676篇,页面浏览量1608.09万次,访问176.17万人次。
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做好“领导信箱”栏目来信受理和答复工作,主动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回应信息咨询,了解社情民意。自2020年底上线运行“领导信箱”栏目以来,共办理涉及信访、举报、意见反馈等类别的群众留言113项,在畅通信息渠道方面发挥显著作用。
三是主动为管理服务对象办实事解难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发布调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开展集成、印制甲级保密资质审查事权下放试点工作的公告,在8个省(市)开展甲级资质审查事权下放试点;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分类施策、妥善解决因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现场审查的问题,通过顺延保密资质(资格)证书有效期等方式,有序开展审查审批工作。
(二)依法依规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不断规范流程机制,主动加强沟通联系,依法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6件(266件为同一事项,不同申请主体),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办理。从申请人类型看,以自然人申请为主,共275件,占比99.6%。从办理结果来看,“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情形共273件,占比98.9%;“属于国家秘密”情形共3件,占比1.1%。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件,为“未经复议直接起诉”情形,结果维持。
(三)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精简规范填报事项;调整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页面设置,增设下载功能,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
二是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发挥微信公众号、期刊等融媒体平台优势,提高新媒体网络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三是提升服务意识水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及时办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保密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规范化水平有所提升,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提升答复针对性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如,信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有待提高等等。2022年,国家保密局将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满足申请人合理需求,进一步完善部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切实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国家保密局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