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秘密鉴定工作,我们起草了《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反馈意见(只接收非涉密信息):
一、通过电子邮件反馈:bmjzqyj2021@163.com
二、通过传真反馈:010-83086075
三、通过信函反馈:北京市513信箱鉴定处收,邮政编码:10003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0日。
附件:
1.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修订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