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秘密定密管理工作,依据新修订的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们对《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2014年3月9日国家保密局令2014年第1号公布)进行了修订,形成《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反馈意见(只接收非涉密信息):
一、通过电子邮件反馈:bmjzqyj2024@163.com
二、通过传真反馈:010-83086075
三、通过信函反馈:北京市513信箱政策法规司收,邮政编码:10003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