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40年

全面推进保密法律制度体系建设

国家保密局政策法规司

推进保密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是依法治密的前提和基础。改革开放40年,是保密法律制度逐步完善、成绩斐然的40年。保密法治工作始终坚持党管保密的根本原则,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推进我国保密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成绩,为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从法律制度层面抓落实、见成效,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推进国家保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保密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日臻完善

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修订。改革开放后,依法管密需求日益迫切,保密工作实践也为保密立法提供了条件和基础。1988年9月5日颁布、1989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保密工作的专门法律。199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对保密法规定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颁布与实施在我国保密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2010年4月29日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4年1月17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新修订的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依法治国新要求、信息技术新发展、信息公开新需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保密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从定密、计算机网络、涉密人员、保密资质(格)、信息公开与保密、涉外保密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定,为推进保密依法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保密工作各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协调推进。为应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窃密、防泄密斗争的复杂形势和保密管理面临的多重挑战,针对薄弱环节打出“组合拳”、解好“综合题”,分类别、分领域构建了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例如,在规范行政审批方面,先后印发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方面的规定。在强化科技支撑方面,制定发布了加强科学技术保密、保密科技奖励、涉密信息设备采购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为保密科技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在加强网络测评方面,印发多项制度规定,加快推进全国保密科技测评工作和保密科技测评机构建设,规范涉密网络测评审批管理。这些制度细化了不同类别、不同领域保密工作的具体要求,使保密制度的笼子编得更密、扎得更紧。

党内法规和保密法律制度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党内法规文件的指导作用,确保党内法规文件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协调。中共中央、中央办公厅先后印发了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国保密事业发展规划、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等一批保密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对保密事业发展以及加强重要领域保密管理,发挥了积极指导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党内法规文件精神,先后出台一系列保密法规规章和制度性文件,细化管理措施和管理程序,会同中央和国家机关制定印发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国家保密标准,党内法规和保密法律法规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共同推进保密法治建设和保密工作发展。

 

保密法律制度质量显著提高

注重联系业务实际。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保密委员会工作部署,为定密管理、涉密人员管理、网络保密管理等重大工作任务推进提供制度支撑。例如,出台《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等部门规章,对定密管理的基本原则、程序标准、法律责任和保密事项范围的制定、修订、使用管理等作出规定。会同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职能部门,印发进一步加强涉密人员管理的意见,针对涉密人员确定和审查、在岗管理、脱密期管理等重点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制定网络保密管理、信息设备保密管理、保密科技测评、保密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健全了保密科技和网络保密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强化涉密网络的全过程管理,保障重点工作部署顺利推进。

注重内容相互衔接。一方面,确保保密法规制度的内在统一,及时进行立、改、废、释,对党内保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另一方面,保持与其他法律制度和规定的衔接一致。例如,在资质(格)管理方面,与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制度和行政审批改革有关政策相衔接,修订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具体条件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部分申请条件等;在泄密案件查处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效保障了泄密案件查办规定与有关办案规定相衔接。

注重部门协调配合。为提高针对性和操作性,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出台保密法规制度性文件。例如,服务振兴民营经济,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涉密人员流动和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规范涉密载体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国家秘密载体出境保密管理规定等,充分发挥部门合力,齐抓共管,统筹协调,有效推进保密工作发展。

注重保密法治研究。积极组织信息法学会研究交流活动,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参与调整组建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在一批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成立保密法与保密管理教研中心和基地,设立保密管理专业,建立保密学历教育体系。开展保密法治理论研究,设立定密解密、保密依法行政、涉密载体管理、涉密人员管理等专题,为推进保密法治建设奠定理论基础。

保密法律制度执行成效显著

保密权责更加明晰。全面梳理、规范、审核确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指导等方面的职责,编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权力清单,依法明确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依法依规更加严格。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意见》,从健全保密法律制度体系、建立权责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下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行为的指导和监督,建立信访、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明确分工,细化程序,为妥善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提供制度保障。

责任追究更加有力。为切实维护保密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定完善保密检查、行政处罚、密级鉴定、泄密案件查办等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依法开展保密自查自评、进驻式保密检查等综合和专项检查,组织查处涉嫌违反保密法律法规案件及泄密案件,纠正违法行为,发现并及时消除泄密隐患,定期通报典型窃密泄密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通过严格保密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保密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的威慑力得到充分体现,各地区各部门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回首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保密法律制度建设成绩显著,但也需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的完整性、科学性、有效性有待提高,围绕定密、网络保密和涉密人员“三大管理”的立法步伐还需继续加快。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目标开启新征程,展望未来,任重而道远,保密法律制度建设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砥砺前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