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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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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要求

1.

举报人所举报的内容应符合《12336举报指南》所列受理范围。

2.

举报人所反映问题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机关、单位正常工作。同一事项应避免多次重复举报。

3.

举报人应当清晰、准确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提供相关具体线索信息或证明材料。如果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可在举报时说明相关情况,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的方式提供材料。若要求补充材料或核实信息,举报人应积极配合。